标题 | 2018中山市板芙镇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13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板芙镇政府大院5号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6501285(梁小姐)。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8年4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要求 1、需本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以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即2018年4月11日)。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若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责任自负,招聘单位有权按公告约定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给予考生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相关经济补偿。 4、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中山市板芙镇第一中学(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湖洲四街41号)。 3、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5、笔试不指定用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60分(含60分)。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板芙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nf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中山市板芙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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