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招聘岗位及条件。
备注:以上招聘人员中,1人须为新进城落户人员(原户籍为农村户口,1年内在我市城镇范围内新落户;或者被聘用之后,其农村户籍必须转为我市范围内的城镇户籍后方可办理聘用)。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试用—聘用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需于2018年4月9日12:00—2018年4月11日18:00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在线提交个人报考基本信息(岗位编码:2018040101;岗位名称:12333人工语音坐席),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信息表(资格审查用)。 (二)资格审查 已网上报名者需持报名信息表(必须件)、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全身生活照一张。于2018年4月12日14:30—17:50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龙马大道一段70号)参加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进行复审,复审入围后于4月20日前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四)试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3116881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3158950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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