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砚山县扶贫开发局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018年招聘公告 |
内容 |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县扶贫开发局根据工作需要,于2017年5月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6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现因扶贫开发局局机关其中一名被聘人员辞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补招非编制内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毕业证(文秘专业毕业和拥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三、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和缴纳“五险”所需资金,所聘人员纳入扶贫开发局年终工作人员考核,实行两年一聘,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考核及聘任相关工作。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必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下午17:30(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砚华东路75号),联系电话: 0876-3120060。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六、用工方式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砚山县扶贫开发局自主招聘,自主管理使用。 (二)招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安排到相关股(室)工作。 (三)劳动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0876-3120061 咨询电话: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0876-3120060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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