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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高米店街道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事处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3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热心于服务居民工作,愿意履行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义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户口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够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大兴信息网和高米店街道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9223699 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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