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贵州省管理中心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
内容 |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贵州省管理中心(贵州省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是贵州省红十字会直属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衰竭终末期等重症患者康复治疗提供人道救助服务,负责开展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志愿者的动员招募、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及随访、救助激励、缅怀纪念等相关服务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咨询、登记、资料保存、查询及全国联网信息反馈、资料库数据的检索配型、业务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贵州省管理中心(贵州省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贵州省红十字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就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具体招聘条件见《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贵州省管理中心(贵州省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经公布无异议后,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参加面试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即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不予递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成绩在贵州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www.gzredcross.cn/)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贵州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www.gzredcross.cn/)上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1.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贵州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www.gzredcross.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红十字会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红十字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824372,监督电话:0851-86857817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红十字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公开招聘方案由贵州省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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