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贵州遵义仁怀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月23日-26日报名)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和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4名。 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到2018年8月累计服务期满2周年的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仁怀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 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的职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仁怀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驻在仁怀市部队中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报考。 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职位,限在仁怀市的村(农村社区)任职满1届以上的在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职位,限2012年以来安排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非在编的退役士兵(指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服现役满10年及以上的转业士官;在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2011年11月1日及以后入伍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及以后入伍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报考。 定向招聘“本市户籍”的职位,限截止2018年4月23日户籍在仁怀市或原为仁怀市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市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其余职位招聘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招聘职位、人数和要求的具体情况见《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24日--2000年4月23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报考“村干部”及“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2015年、2016年、2017年招聘在仁怀服务的特岗教师; 3.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9.截止2018年4月2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1.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对象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十一、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仁怀市人社局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审批 (一)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仁怀市人社局审批。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仁怀市人社局鉴证。 (二)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仁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仁怀市人社局备案。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期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简章》在仁怀电视台、仁怀市公众信息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851-22317693(仁怀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2235833(仁怀市纪委) 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7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