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 集中时间 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 集中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大门口(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三、 注意事项 报到后即上岗参加工作,请被聘为监管场所警务辅助人员的同志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到场报到: 1. 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3.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 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背面用圆珠笔标注本人名字)。 5. 本人失业证明或与上家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 本人户名的海峡银行卡复印件1份(须清晰体现卡号)。 7. 携带黑色水笔及记录本。 联系电话:0591-87026979。 特此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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