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拟录用下列4名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杭州市余杭区退役士兵服务中心优抚安置社会工作,试用期三个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4月30日至5月6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时,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时,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89182539、86227894、86145127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