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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温岭市户籍; 3、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运用,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未受过刑事处罚。 5、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和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 5月18日(休息天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法规科(市行政大楼724室,联系电话:86128122。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用工性质、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仲裁办案秘书等岗位共2名,用工性质属合同制。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年收入4万元起,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有双休日、节假日。 四、录用办法及待遇 本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安排电脑速录考试和面试,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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