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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提供见习岗位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的见习人员在本院审判执行部门从事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半年,到期可续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的应届待就业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业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5、无社保缴纳记录。 6、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三、岗位及待遇 1、见习岗位:5人,性别不限,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2、见习待遇:按市人社局文件规定执行(1980元/月)。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592-7192808、7192285 报名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可先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afygz@126.com),待本院初步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具体递交材料时间。 递交材料时请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 本院将分批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人选。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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