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经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对参加笔试的相关人员进行加试,公告如下:     一、加试对象:考试号101 和 考试号105(共2人)。     二、加试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10:00     三、加试地点:区皮防所五楼会议室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2:00-5:00     五、《准考证》领取地点:区皮防所五楼综合办公室。     六、加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加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区卫计委网站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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