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同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职业见习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本局办公室从事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半年,到期可续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厦门生源普通教育待就业毕业生;
 2、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6、见习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辞职需提前至少半个月提出申请。
 三、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需求人数1人,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四、见习补贴标准
 按厦门市职业见习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2018年7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同安区三秀路141号(旧县衙内)
 联系人:小何  咨询电话:0592-7026027
 报名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可先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7026027@163.com,待区民宗局初步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具体递交材料时间。递交材料时请提交纸质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
 厦门市同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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