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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22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药剂和检验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7月2日至4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二楼示教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或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0年后毕业参加工作的医师需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计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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