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吸纳优秀基层卫生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打赢医疗健康脱贫攻坚战,为此县卫计局决定招聘一批村级卫生员,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个人自愿报名、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3年)。
 (四)年龄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六)无违法乱纪行为。
 (七)具备全日制医学中专以上文凭、临床类专业优先。
 (八)具备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九)能胜任村卫生室医疗业务(合医)开展工作。
 (十)一旦聘用服从村医相关工作安排,实行一年一聘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台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5320776)。
 四、聘用及待遇
 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按台江县卫计局聘用村卫生员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签定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待遇按照台江县村医生相关待遇执行,具体为基础工资1000元/月,奖励100元/月,基药补助417元/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每月收入在800元以上。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解释权归台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台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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