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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乌兰察布市总工会《乌兰察布市2018年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方案》要求,现将《乌兰察布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 乌兰察布市总工会拟招聘29名,专业不限。按区域报名,不可调剂。 (二)工资待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8年应届毕业生)。 2、限乌兰察布市户籍,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历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7、目前在旗县市区及以上工会机关受聘的非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合同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徇私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所填写和提供的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录用资格,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乌兰察布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74-832033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4-8150237 乌兰察布市总工会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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