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 |||||||||||||||||||||||||||||||||||||||||||||||||||||||||||||||||||||||||||||||||||||||||||||||||||||||||||||||||||||||||||||||||||||||||||||||||||||||||||||||||||||||||||||||||||||||||||||||||||||||||||||||||||||||||||||||||||||||||||||||||||
内容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应聘资格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高等职业教育;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的学历、专业及技能; 5.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招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带齐报名材料,前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人事处(办公楼1—312)报名。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和《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及一张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的正规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hszrsc2018@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均须携带所需报名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 4.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原件。 5.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具体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个人相关信息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6月28日。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时间于2018年6月29日,在德宏师专校园网(http://www.dhecw.cn/)进行公布。 (四)报名材料 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以校园网公布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要求: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在德宏师专校园网(http://www.dhecw.cn/)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校园网公布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比例进行 (3)面试内容: 教学岗:说课+面试。说课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说课内容,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辅导员岗、管理岗、工勤岗:相关岗位所需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具体面试试题根据招聘岗位工作需要、专业要求命题,考生现场抽题。 (4)面试评委组成员为7人以上,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心理测试专家等组成;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都低于60分,该岗位取消。 3.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二)公示 1、综合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师专校园网(http://www.dhecw.cn/)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的录用资格。学校可根据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和时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完成体检。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未体检或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校园网公布为准。 (四)聘用要求 拟录用人员须在公示期满一个月内到德宏师专人事处报到,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可根据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五)待遇 1、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8〕3号)执行。 管理工勤岗: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工资 专任教师岗: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工资+教学工作绩效(教学绩效工资参照学校绩效分配方案发放,按编制内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计发,无职称人员参照初称标准)。 辅导员岗: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工资+辅导员绩效(1500元) 2、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购买五险。 3、 假期按上述标准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按规定进行招聘考核,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692-3028284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毕老师 2.联系电话:0692-3029235 附件【附件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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