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75年,是一所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序号 |
职位 |
性别 |
计划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护理1 |
女 |
5 |
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无药物过敏史;护理1身高1.56米及以上,护理2身高1.62米及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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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3 |
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精神护理事业,关爱精神病人并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3、身心健康; 4、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5、根据市卫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凡我市卫计系统正式职工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合同制护士招聘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7月6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办公室(门诊综合楼三楼) 3、联系电话:0731-87822517 4、请考生在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证原件、高中毕业证原件、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如未发毕业证的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3份)。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单位签定《编外合同制护士聘用合同》。本年度内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行政监督指导电话:0731-87883768(宁乡市卫计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13507443998(纪检组长 刘明) 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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