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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8浙江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市法定药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药包材的质量监督检验,食品药品检测大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大道788号。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2018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3.招聘一览表中所列各专业是指相应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台州人事考试网;
    3.台州人才网;
    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其中,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联系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1105室),邮编:318000,邮箱:tzscjg1103@126.com,电话:0576-88557851,传真:0576-88552799,联系人:王景。
    (二)监督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13615。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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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