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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福清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战斗力,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成年男性;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8 cm(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纹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 1、巡特警反恐大队辅警35名 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身体素质好、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2、交警大队辅警10名 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福清市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陈警官,85195035。 4、需提供材料: (1)福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福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3)身份证、学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2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5)应聘者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招聘方式 福清市公安局将按照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费用自理)等程序择优录取。 六、招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360元/月,统一安排食宿。 七、其他 1、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2、本公告由福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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