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
内容 | 现将2018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本次考试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含民族加分),其他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民族加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本次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7月20日(工作时间),报考市直部门和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分别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地点见公告下方)。 4.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在外地的巴彦淖尔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注销页或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特此公告。 笔试成绩咨询电话:0478-8527514(请于工作时间咨询) 市直单位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527514 0478-8527277 市直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西街交叉口东100米) 临河区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761569 临河区资格复审地点: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乌拉特前旗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3267866 乌拉特前旗资格复审地点: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309室 五原县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7960312 五原县资格复审地点:五原县教育局二楼224会议室 磴口县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4268685 磴口县资格复审地点: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4室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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