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平阳县林业局因工作需要,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 (三)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秘及相关专业。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林业局216室(昆阳镇汇水河路339号2楼)。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用工性质、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并由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平阳县林业局工作。合同期满后,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二)福利待遇 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另行规定,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58101915。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林业局。 平阳县林业局 201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