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县领导同意,吉安县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简单材料的撰写及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2名,负责环境监测(需经常下乡采样)和实验操作等工作;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负责环境信访和案件处理(需经常跟随下乡执法);管理股工作人员1名,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家住吉安县城或者吉安市区。 5、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中文及相关专业;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要求化学或环保专业;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求法律相关专业;管理股工作人员要求环保及相关专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0日; (二)报名要求:提供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形式: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通过email发送至89630450@qq.com或直接交到吉安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四)集中面试: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集中进行面试。 四、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 1、面试结束后,召开会议确定拟聘任对象。 2、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200元左右。另外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4、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以上公告由吉安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6-8951100 13979652556 联系人:邓俊 地址: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备注:请报考人员从网站自行下载《吉安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吉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