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一) |
内容 | 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是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人社函〔2015〕11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奏员2名、瓯剧演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周五)—8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咨询联系人和电话:杨老师,0577-88319227 13587692566。 (1)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621号(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表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证书原件返还)。 (2)邮寄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邮寄到温州市车站大道621号(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邮编325000,收信人杨老师。报名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温馨提示:如本页面未显示文章全部内容,请点击文章下方翻页选项阅览更多文章内容!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绪。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18年8月3日起至8月13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18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7.本公告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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