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江苏东海县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协作特勤队员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监察协作警务辅助工作; 2、责任心强、坚持原则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限本县户籍,中共党员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监察协作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20名,其中女2名) 1、 男性留置陪护特勤(18名):武警、解放军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要求。 2、女性留置陪护特勤(2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写作、文字编辑处理、计算机操作等相关工作以及服过兵役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北楼510室,联系电话:81867035。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电话通知笔试、面试、体检(体检费自理)、政审。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东海县公安局机关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每月基础工资1620元,岗位津贴1000元,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东海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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