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办公室人员 |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临床医生 |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 或 皮肤性病学专业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具备医师 资格 |
护理人员 |
9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护理学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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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人员 |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检验 或 病理学技术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具备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或病理学技术资格证优先 |
导诊人员 |
3人 |
大专及以上 学历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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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科 人员 |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经济管理类 或 法律相关专业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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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 |
2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相关专业 优先 |
3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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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待遇 可来电咨询、面议 (联系方式:83587071 联系人:丁小姐) 四、工作地点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五、报名方式 2018年8月24日起接受报名,个人可自带简历到我单位人事科(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12楼)报名或将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的标题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fsrsk@163.com。 考核以笔试、实践能力考核为主,考核时间在报名时约定。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将通知进行考核、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需参加体检,最后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已完成拟定招聘人数,即截止报名。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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