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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上半年鹤山市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李金道同志,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8年8月28日至9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0-8933106,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村八座138号,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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