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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级批准,海港开发区研究,拟招聘2018年度见习人员160名,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09〕19号)、《唐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唐人社〔2010〕25号)、《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8〕119号。 二、岗位设置 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2017年、2018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 9月5日至9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 五、报名地点 就业局306办公室。 六、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有: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近期一寸照片2张; 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就业创业证》 七、见习待遇 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最长为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按唐山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50元)给予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保障单位接纳就业见习的,另每月发放补贴35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八、上岗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由市就业局牵头组织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对接,对接时间为9月18日至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将由就业局会同见习单位进行笔试、面试,择优上岗,确保上岗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九、上岗时间 另行通知。 十、注意事项 1、一人只能到一个报名点报名,多点报名无效; 2、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一人只能报一个见习单位,报名表上不得涂改,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更见习单位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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