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苏州昆山殡仪馆招聘编外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殡葬事业,有奉献殡葬事业和服务丧葬家属的精神。能严格执行殡仪馆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制度,确保正常安全的工作。 3、昆山户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职位专业参考《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6、能独立驾驶机动车(取得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7、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10 月1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6年10 月12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录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2018年昆山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 2.应聘材料要求: (1)本人填写《2018年昆山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至昆山人才网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网址为:http://www.kshr.com.cn); (2)本人身份证,如委托报名则另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报名委托书》; (3)户口簿(户主主页和本人内页); (4)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需提交上述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 (5)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6)社保缴费明细(盖章);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处,一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报名时交于工作人员)。 以上证件、证明报考者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部分证明材料需上交原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13日9:00-11:00,13:00-16:00 2. 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东区二楼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其他: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 四、考试 1.开考条件。1-1岗位开考比例为1:2,1-2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录用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予续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工作形式:从事遗体接运、转运、火化等相关殡仪服务工作,有夜间值班任务,休息实行轮休调休。 3.待遇:按昆山市殡仪馆的有关规定执行(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109206 监督电话:0512-57552843 昆山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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