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保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或新闻学;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四)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五)中共党员; (六)限保山市户口。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六)熟练操作计算机、新闻宣传、摄影摄像、文秘、语言文字类和有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公告方式及所需资料 (一)2018年10月13日在保山人才招聘网站、保山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就业创业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后)。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 报名地点:中共保山市纪委组织部(隆阳区如意巷59号四楼409室)。 七、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书》,交纳社会保险。考察试用期为3个月,实发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合同期一年,实发工资3000元/月。 八、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计算年龄、失业登记时间等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 (四)单位不提供吃住。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王玫,联系电话:0875—2211608) 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中共保山市纪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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