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大辖区内禁毒工作力度,加强官渡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需招考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考办法 此次招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考岗位 1、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区禁毒办2名、矣六街道1名) 2、招聘人数:3人 3、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禁毒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禁毒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管辖区内禁毒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掌握管辖区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对策;检查、督促管辖区各级禁毒专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禁毒业务培训、禁毒专项经费、装备的计划、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岗位性质:劳务派遣制,由劳务中介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由用人单位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薪酬条件: (1)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保费); (2)补贴:省、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补贴(以最新下发文件为准); (3)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社保,承担单位部分;节假日按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公文写作基础、组织和协调能力; 3.截止2018年12月29日,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具有较强写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有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4日【止报名人员满足考试比例(1:3)】,9:00至17:00(周未及节假日除外)。报名后需在1月11日前完成政审并递交政审材料,也可报名时一并递交政审材料(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及政审材料报送地点 官渡区关上融城春晓小区1栋806室(云南鑫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完成报名要求事项到现场递交材料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需提交《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或者到报名点领取,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3)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考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报名单位。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专业更贴切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有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录用。 4.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本人必须“两证”齐全,证件不全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3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考公告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监督电话 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0871-67202433 云南鑫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0871-63385176 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政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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