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招聘新闻宣传岗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招聘新闻宣传岗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临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1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文稿宣传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时间)。报名地点: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劳资科(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顺通综合楼24-5室,联系电话:2285263,2293071)。 报名时所需材料: 1、《市交通运输局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录用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录用人选,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职位表及报名表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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