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甘孜州得荣县2019年招聘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公告 | ||||||||||||||||||||||||||||||||||||||||||||||||||||||||
内容 | 关于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的公告 按照省、州、县精准脱贫攻坚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缓解我县学前教育编制严重不足问题,确保乡村幼儿都能接受有质量的启蒙教育,推进“广覆盖、保基本、普惠性”公办免费学前教育普及工作,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现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编制外聘用学前教育幼儿教师及保育人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6〕17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报经得荣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幼师2人,一村一幼38人,属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一)坚持就地就近招聘的原则。编外幼师和一村一幼面向本县户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二)坚持扶贫脱贫的原则。坚持招聘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注重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实现“一人就业,一家脱贫”目标。 (三)坚持公开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在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坚决杜绝招聘不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乡村幼儿教育工作。 二、考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各学校实际需求,此次共招聘40人,其中编外幼师2人,一村一幼38人。 (一)考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3.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30岁以下即1989年4月1以后出生)。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行为严重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流氓、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人员。 (二)考聘对象 编外幼师和一村一幼为得荣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教育专业毕业生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得荣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六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2张复印件。 (2)凡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须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具的证明,并由县脱贫攻坚办审核签字盖章。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1张及照片电子档(大小在16-25kb之间的JPG格式照片)。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 4.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填写《编外幼师、一村一幼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期间对报考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均无条件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019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笔试及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全封闭式考试,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名和协调安排考试。招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职位将作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面试按招录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编外幼师和一村一幼面试以说课为主。最后1:1进入体检,择优招聘。笔试占70%,面试占30%。若总分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若笔试成绩依然并列时,则加设一轮面试。 (一)笔试科目: 编外幼师和一村一幼辅导员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幼儿教师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为准 。 (三)笔试地点: 得荣县城关片区寄宿制学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携带由县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盖鲜章),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 编外幼师和一村一幼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幼儿教师专业知识》×70%。 (五)面试地点及时间: 另行通知。 (六)加分: 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其总成绩后加2分。 (七)考录费用: 招录费用由考生缴纳。具体缴费参照人事考试标准:报考编外幼师和一村一幼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所缺岗位依据折合后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挂牌选岗 录用时,根据考生报考职位类别,按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到低开展挂牌选岗。 七、公示及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以考试成绩择优递补。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1.基本劳动报酬。聘用的编外幼师实行与现有“后勤三员”同一工资标准和增长机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聘用的一村一幼工资不低于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其他待遇。编外幼师与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享受相关教师培训、表彰、慰问等待遇;县教育体育局制定编外幼师的奖励性绩效标准,按照正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配;除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外,享受每月不低于135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与正式教师同等享受年终目标奖。 3.支持参加全州公开在编公招考试。州上将在有编制的情况下,拿出一定需求计划名额,面向服务满三周年编外幼师进行公开考试招聘为在编人员。 (二)管理使用 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管理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聘用管理。实行签订聘用合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两年一聘”机制(其中试用期3个月),满2年后,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合格,并根据办园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可在县域内调配使用。 九、纪律与监督 在考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得荣县纪委(监察):0836—5922385。 咨询电话: 得荣县教育体育局:0836—592205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执行。 附:2019年教育体育局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需求计划 。 得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得荣县教育体育局 得荣县财政局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2019年教育体育局编外幼师、一村一幼辅导员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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