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广安市公安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
内容 |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 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公安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临聘人员6名(限男性),其中勤务3名,文职人员3名。当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应聘人员须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拥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专业及从事过新闻宣传、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驾驶技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相关证明报名;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公安机关根据岗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公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两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公安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勤务人员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30%、20%、50%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文职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70%、3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体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招聘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进行政审考察;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1.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执行; 2.在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方可享受广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研定的生活补贴; 3.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提供免费食宿,并按规定配发工作装备; 4.聘用人员管理参照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六、本招聘公告由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676012(分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26-2676015(分局纪委) 附件: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临聘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2019年4月9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