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服从分配,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 4、其它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备注 |
民政事务工作人员 |
6人 |
35岁及以下 |
不限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能胜任民政事务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适应驻村、下乡。 |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周一至周五09:00至11:30、14:00至17:00点(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盘龙区政府第二办公区B座三楼盘龙区民政局行政办公室(可乘114、10、55、91、119、路等公交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620414联系人:姜老师 徐老师 邮箱:1936176840@qq.com. 五、报名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获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简历、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择优录取 根据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筛选应聘人员信息,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实操、面试)最终综合计算机实操、面试成绩进行打分,择优录用,若有不符合要求者,招聘单位将采用递补录取的方式补录。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一个月,经评定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 1.试用期工资:1670元。 2.正式聘用工资:基础工资(1670元)+绩效工资。 八、报名截至日期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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