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昭通市镇雄县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公告 | ||||||||||||||||||||||||||||||||||||||||||||||||||||||||||||||||||||||||||||||||||||||||||||||||||||||||||||||||||||||||||||||||
内容 | 镇雄县关于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强化禁毒专业化队伍建设,助推全县禁毒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国家、省、市禁毒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全县公开招聘110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禁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中师、中技;曾任村(居)委会禁毒兼职人员学历初中以上); 3.户籍要求:按属地原则,本乡镇户籍只能报考本乡镇岗位,乌峰、南台、旧府三个街道办户籍人员可在三个街道办中选一个岗位报名; 4.有一定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会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年龄18至50周岁,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6.退伍军人、曾任村(居)委会禁毒兼职人员、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条件人员、有驾驶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在禁毒专职工作中被辞退过的人员; 6.有纹身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15日(节假日、周末除外),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曾任村干部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报考者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 2.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3.社区戒毒(康复)专干招聘报名表2份。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2:1比例该岗位开考。笔试知识范围: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云南省禁毒条例》等相关内容。笔试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招录人数2:1进入面试。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时间及地点 面试通过后电话通知。 (七)考察 由县禁毒办联系公安机关统一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及其他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 四、签订聘用合同书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2个月,经县禁毒办综合考核后,由乡镇(街道)禁毒办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镇雄县禁毒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附件1:镇雄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干招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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