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遵义市湄潭县2019年征集就业见习岗位需求的公告 |
内容 | 湄潭县2019年征集就业见习岗位需求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9〕78号)文件精神,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现就我县2019年征集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岗位设置要求 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对象,要求为离校两年内(2018届、2019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见习补贴相关政策 (一)见习生见习时间为3-12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为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县为1570元/月,待有新标准后随调),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由就业补助资金进行补贴,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并和留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 (二)见习期间,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保险费用不足3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金额补贴。 (三)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到县人社局申请办理补贴。见习期不满一年的,按见习人员的实际工作月数进行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见习单位与毕业生或失业青年在就业见习前、见习中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不纳入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不能享受相关就业见习政策。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离校毕业生,不得列入此次招募对象。 三、岗位征集联系方式 有计划需求就业见习岗位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于2019年8月5日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法人身份证、企业简介及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处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1)24253248电子邮箱:287888918@qq.com 附件:湄潭县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x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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