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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9年宜宾市招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内容
    2019年宜宾市招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委托宜宾人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乡镇(街道)、城镇社区、商圈楼宇、产业园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全职从事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招聘人数
    100名。
    三、岗位描述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2.指导帮助乡镇(街道)、城镇社区、商圈楼宇、产业园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3.指导已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规范开展党的活动,积极在“两新”组织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
    4.参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社区、小区、驻社区单位、新型领域党组织共驻共建。
    5.收集反映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6.及时提炼总结城市基层党建及“两新”组织党建特色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
    7.完成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和派驻单位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四、报考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素质良好,党性意识强;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城市基层治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此次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5岁);退役军人、党的十八大以来获得过乡镇(街道)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返乡农民工”表彰、具有党务工作经验或社工资格的,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截止此次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0岁);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请投递报名表(附件2)和照片至邮箱ybswzzbzzsk@163.com(主题:应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要求:JPG格式,15-20kb,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命名)。
    3.本次招聘职位的职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4.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六、笔试
    1.打印准考证:考试人员于2019年8月22日至8月23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笔试内容:共1门,主要内容包括党建知识、综合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写作知识。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拟定进面试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
    七、资格审查
    进面试人员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
    2.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
    3.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5)1寸免冠彩色照片(不限底色)2张;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党的十八大以来获得过乡镇(街道)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返乡农民工”表彰,具有党务工作经验或社工资格的,需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八、面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一致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政治审查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个人情况、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政治审查结果,安排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拟录用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政审、体检结果都通过的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出现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与宜宾市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宜宾市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派驻岗位:报考市本级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派驻到城市基层党建领域全职从事党务工作;报考县(区)的,由县(区)委组织部统一派驻到乡镇(街道)、城镇社区、商圈楼宇、产业园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全职从事党务工作。
    (二)相关待遇
    按照《宜宾市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市本级参照市级党政机关临聘人员待遇,县(区)招聘人员待遇不低于各县(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中一般工作人员水平。
    十四、相关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查询网站: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
    政策咨询电话:宜宾市委组织部(0831—8226122)
    翠屏区委组织部(0831—8223731)
    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7822382)
    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24158)
    长宁县委组织部(0831—4628954)
    高 县委组织部(0831—5421702)
    筠连县委组织部(0831—7721201)
    珙 县委组织部(0831—4039667)
    兴文县委组织部(0831—8829632)
    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0646)
    临港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31—2108092)
    技术咨询电话: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附件:
    附件1:宜宾市2019年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宜宾市2019年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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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