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遴选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公告 |
内容 |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 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复审,现将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2019年10月12日(早上7:00在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门口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体检费用:每人300元,费用自付,到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 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考生集中时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5.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2张近期半寸免冠彩照。 联系电话:0874-8880179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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