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
内容 |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为推动教育监测评估事业发展,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2名,在教育质量监测与信息中心工作。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学历条件 1.计算机类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测评及统计类专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条件 (一)计算机类: 1.精通至少一门编程语言(如:delphi、C++、javascript、html、C#、JAVA);或熟悉机器学习、Python编程; 2.逻辑思维能力强,爱好软件开发; 3.有一定项目经验者优先。 (二)心理测评及统计类: 1. 熟悉问卷编制、熟悉数据统计及分析方法,熟悉机器学习、Python编程; 2.逻辑思维能力强; 3.有一定项目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事宜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9年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附一份个人简历(含相关佐证材料)发至邮箱:785374131@qq.com。 (二)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7716029,15823303173。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 五、考核录用 (一)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二)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我院将联系劳务派遣公司,予以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我院将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其购买五险一金。 附件: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9年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2019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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