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
内容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招聘公告 为积极推进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检察院工作需要,经中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文职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合同制文职人员20名(性别不限)。 三、 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25周岁(含)以下,未婚; 4、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技能,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汉字录入速度在60字/分钟以上。 5、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符合检察院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综合成绩的30%。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测试方式为看打,主要测试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录入方式不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综合成绩的30%。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将按照专业测试占比的分数加上笔试成绩占比的分数相加,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无人递补或不足人数的,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综合成绩的40%。 4、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五、 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 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附楼一楼大厅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00号五华区司法行政中心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二) 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时间 1、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期间前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及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 (2)报名人员均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未婚证明原件或未婚情况承诺。 (5)一寸证件照一张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若末位并列者,优先聘用法律专业人员,并进行公示。(由参加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近3个月内体检情况报告,体检内容同公务员录用体检内容。) 2、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我院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我院相关合同制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院现行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实发工资不低于每月3000元,今后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购买五险。 八、 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本次招录考试为我院自主招录的劳务派遣的合同制文职人员,非云南省检察系统统一招录的聘用制书记员。 十、本公告由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本院进行调整。 报名咨询电话:0871-64156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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