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专业卫技人员公告 | ||||||||||||||||||||||||||||||||||||||||||||||||||||||||||||||||||||||||||||||||||||||||||||||||||||||||||||||||||||||||||||||||||||||||||||||||||||||||||||||||||||||||||||||||||||||||||||||||||||||||||||||||||||||||||||||||||||||||||||||||||||||||||||||||||||||||||||||||||||||||||
内容 | 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公告 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54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2019年及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3日(周六)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参加招聘单位: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周六)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参加招聘单位: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山东济宁医学院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周六)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山东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33号)参加招聘单位: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依次在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山东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现场招聘,招聘岗位视招录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招聘岗位以校园招聘会现场公告为准。 现场报名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考生须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学位证书。 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或学籍证明原件。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嵊州市卫健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本次招聘安排高校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 (一)根据嵊市委办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二)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四)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89/index.html)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275215、0575-83275278(嵊州市卫健局人事科)。 附件1: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 附件2: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浙江省嵊州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 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注:1.此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逐项填写。 2.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按“岗位表”填写。 3.应如实填写,发现有不实或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聘用资格。 信息来源:http://www.szzj.gov.cn/art/2019/11/19/art_1584416_403448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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