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省份 |
类别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备注 |
发布时间 |
黑龙江 |
提前批理工 |
436 |
468 |
第一次投档成绩 |
2016.7.9 |
412 |
433 |
第二次投档成绩 |
2016.7.9 |
407 |
407 |
第三次投档成绩 |
2016.7.9 | 备注: 1、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2、录取分数保留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3、录取结果以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 4、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方面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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