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选聘公告 | |||||||||||||||||||||||||||||||||
内容 | 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开选聘急需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急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对象 面向全市公开选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聘对象主要从事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日常服务工作兼任单位会计工作,具体见《2019年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开选聘急需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事业单位在职(编)工作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7年11月1日以来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岗(编)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 7.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招录(聘)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9至12时、下午15至18时)。 (二)报名方式:考生自行在“汕尾人才网”下载《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选聘急需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将报考材料(含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8张)报送到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考生也可通过邮政快递方式报名(报名材料通过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191号,联系人:吴秋菊,联系电话:0660-3238338。 (三)资格初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初审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本选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11月2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格条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本选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11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选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5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从违背承诺当月起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5.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选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11月27日)。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的起算日期为本人到有关单位报到之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7日。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选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该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该岗位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方便联系,避免因通讯不畅造成遗憾。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选聘急需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8张; ③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④本人户籍证明原件; ⑤基层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凭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⑥考生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⑦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属于证件材料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 (三)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面试。 ①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本次选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体检时,体检人选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报到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人选,按自愿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选,在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准确理解把握选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无法通过、影响考试或选聘,概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公开选聘,如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选聘人选。 3.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选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5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60-3238338(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附件: 1.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开选聘急需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汕尾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选聘急需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anweirc.com/15748525936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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