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广州荔湾区龙津街招聘救助事项经办人员公告 |
内容 | 2019年广州荔湾区龙津街招聘救助事项经办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推进我街救助工作的开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津街救助事项经办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救助事项经办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二)负责辖区内社会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落实优抚政策、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 (三)负责本辖区内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受理、调查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广州市户口、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口头语言表达清晰,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四)聘用年龄40周岁以下(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可放宽到42周岁)。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四、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街一般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二)社保津贴:经办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公室(龙津东路701号一楼)进行报名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81925217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党员证明、计生证明、退伍证、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龙津东路701号) 3、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组织办公室成员负责对考察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 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 中共龙津街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lwq/tzgg/201912/028d5ea011884798999a43189da291d8.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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