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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2020年1月2日、3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6楼617室,中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4.联系电话:0760-88327903,联系人:孙静宇。
    5.投诉电话:0760-88883205,联系人:王威。
    6.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1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报名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 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彩色照片,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为附件3里的专业名称及代码;
    (3)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与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相片(需将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一)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解释。
    附件:
    1.中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zs.lss.gov.cn/tzgg/gggs/content/15072/46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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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0: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