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浙江杭州拱墅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
内容 | 2019年浙江拱墅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拱墅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杭州市区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女性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男性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五)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54号)。 3、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招聘报名表(附件)。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合格者超过3名方可面试。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等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拱墅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倪智晟 联系电话:(工作日)0571-88259961 附件:拱墅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25日 ![]() 信息来源:http://www.gongshu.gov.cn/art/2019/12/25/art_1230541_412633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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