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顺市紫云县参加“2019年安顺市组团赴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后续引聘工作公告 |
内容 | 紫云自治县参加“2019年安顺市组团赴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后续引聘工作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企事业单位及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高校优秀毕业生人才,我市2019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报名工作已于12月底完成,现进入后续考试(考核)阶段,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报名资格初审及有关后续引聘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引聘工作的需要,此次我县参加2019年安顺市组团赴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引聘工作由紫云自治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聘对象 (一)全国“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人员;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报名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受“985、211”高校条件限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报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10月1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引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对照《2019年安顺市组团赴广州、成都、兰州等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专项引聘活动公告(第一批次)》、《2019年安顺市组团赴大连、北京、武汉等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专项引聘活动公告(第二批次)》、《2019年安顺市组团参加青岛市“2019年‘青岛招才引智名校行’活动”赴西安开展人才专项引聘活动公告》及《2019年安顺市组团参加青岛市“2019年‘青岛招才引智名校行’活动”赴长沙开展人才专项引聘活动公告》规定条件,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考试方式 本次引聘工作考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9:00开始 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及面试须知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未按时进入网络视频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一)根据需求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未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2019届及以前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察 (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时间:按照用人单位通知考生的时间为准。如考生未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审定有《引聘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报名、用人单位资格初审、考试(考核)、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二)聘用审批。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2020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提供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逾期未按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各项后续引聘信息(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将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部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引聘的人员需签订服务协议书,约定在我县服务工作5年。 附件: 紫云自治县参加“2019年安顺市组团赴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报名通过人员名单.xlsx 监督电话:0851-35233183 咨询电话:0851-35239308 紫云自治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zy.gov.cn/xwzx_27227/tzgg_27234/202001/t20200113_428925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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