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拔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 中共都江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调配交流的通知》(都人社发﹝2018﹞68号)有关规定,公开选拔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都江堰市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二)选拔条件 1.在我市乡镇(街道)工作10年及以上或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9年及以上,对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按规定执行; 2.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岗位及名额 1.选拔到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2.选拔职位:综合管理; 3.岗位职数:1人(男、女不限); 4.专业要求:医学、药学类专业; 5.其他条件:具有5年(含)以上医药类相关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使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至3月25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地点在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都江堰市善政路609号404办公室)。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原始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符合报考条件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所有经资格审查过关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报名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都江堰市善政路609号512会议室)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工作阅历、对医药监管等相关工作的思考等,满分100分。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的评委人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 5.面试比例:招聘人数与面试考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程序。 6.面试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考察包括考察对象应聘资格及档案核查、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 (四)公示与使用。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选拔资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步程序,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调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选拔资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公示期期满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选拔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四、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公开选拔事业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选拔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028)61724827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28)61929069 附件:1. ![]() 2. ![]() 3. ![]()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32361/2020-03/18/content_469c70cc8a9e4debaae34baa87632e3c.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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