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湘西州保靖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2020年保靖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调)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保靖县委办公室、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县农广校、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县委组织部、县残疾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 一、遴选(选调)岗位和人数 共16名,其中遴选机关工作人员10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见《2020年保靖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遴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2018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学历、年龄要求详见《2020年保靖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6、身体健康;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2020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8、本县内参与驻村扶贫工作通过遴选(选调)考试的人员,须坚守原驻村工作岗位至脱贫攻坚战结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4)科级干部; (5)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录用公务员岗位未满5年,录用选调生未满2年);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3月30日下午5点前 报名地点:保靖县委组织部会议室(保靖县四大家办公区前栋B2015室) 报名咨询:0743—7830896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报名资料: 1、《2020年保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工勤人员除外)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5、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为教师的,还须提供县教体局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公示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县纪委监委对公开遴选(选调)全程监督。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公开遴选(选调)的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遴选(选调)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2020年4月1日下午4点在保靖县委组织部会议室(保靖县四大家办公区前栋B2015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10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对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报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八)试用和调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2020年保靖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保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保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rsj.xxz.gov.cn/zwgk_170/tzgg/202003/t20200319_16517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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