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2名(其中1名残疾人),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服务事项跟踪督办、流转等相关工作。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西双版纳州户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2年4月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教育部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证、熟练掌握英语、老挝语、缅语、泰语的人员优先聘用。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吸毒、有吸毒史的人员。 二、招聘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电子版发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电子邮箱(bnzwglj@163.com)。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4月9日 (二)提交材料 1.填写提交《2020年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 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的图片,图片必须清晰、真实、有效。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的对象。结果电话通知本人,并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考察对象的人员,需在接到电话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到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察面试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文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能组织集中面试的规定,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做好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分时段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面试,采取计算机系统实际操作和现场应变能力测试,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用。(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2.毒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公安部门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吸食毒品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面试、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提出拟聘用人选,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对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与没有举报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政务服务工作的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期间自动放弃或者发现不宜录用的情形(资格条件第二项所列情形),将从进入考察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三、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1.经批准使用的聘用人员,工资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7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月发放,一年以12个月计发。 2.编外聘用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编外聘用人员不享受单位补助的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福利。 (二)管理 1.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人员,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已录用的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隐瞒。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纪检部门检举、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691—2128786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691—2147835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一)节假日调休按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二)编外聘用人员在编制指标内出现空岗的,将按照以上办法进行补充招聘。 (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程序进行。 (四)具体招聘事宜请致电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咨询了解。(联系人:符娅玲0691—2144819) (五)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来源:https://xsbnzzwfwglj.xsbn.gov.cn/305.news.detail.dhtml?news_id=4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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